历时7年,接棒光伏、新能源的“碳中和”新千亿市场呼之欲出


能达到光伏的高度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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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件

1月5日,生态环境部公布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“碳交易”全面升级

自2011年以来,中国分别在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重庆、福建、湖北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,2014年-2020年,8大试点城市共计完成2.18亿吨二氧化碳交易,实现51.61亿交易总额。

新《办法》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国,意味着全国范围碳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,国内的碳市场建设已逐步从试点先行,过渡到全国统一市场。

车企试点城市仅关注二氧化碳排放(北京市仅出台过《重点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指南》,并未提及其他温室气体测算方法),新《办法》则明确规定温室气体是指包括二氧化碳(CO2)、甲烷(CH4)、氧化亚氮(N2O)等在内的所有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气态成分。

这意味着虽然从绝对值(2.6万)上看,新《办法》相较试点城市的标准更为宽松,但管控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二氧化碳排放量,界定标准或变得更为严苛。

市场规模:3500亿市场

市场规模来看,根据IEA数据,2019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近100亿吨,其中电力、工业、生活消费等占比达到85%以上,若《办法》继续沿用2016年碳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标准,仅二氧化碳排放将创造出85亿吨交易空间,以试点城市历史数据粗略估算,碳交易市场空间将达到约3500亿。

新增处罚机制

另外,新《办法》的另一大看点是新增处罚机制。据悉,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企业处于10000以上30000以下罚款,逾期未改处20000以上30000以下罚款,欠缴部分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。虽然处罚金额不大,但相较以往试点城市不曾提及的惩罚措施,也体现了新《办法》提升有效性和权威性的决心。

截止目前,包括中、日、韩、美、欧等全球主要经济体已提出“碳中和”目标,“净0碳”已是大势所趋。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从局部试点推向全国范围将推动国内高载能产业整体向低碳化发展,加速推进2060碳中和目标实现。

二、历史龙头涨幅

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,2021年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,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。

龙头一:远达环保,12月21日-25日,实现5连板,涨幅近60%

龙头二:华银电力,2月21日-25日,5天2涨停,涨幅超过20%

三、受益概念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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